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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秦瑶
“残疾补助金发放了,这为我们家带来了希望,真的太感谢法院了!”两个脑瘫孩子的妈妈廖某眼含泪水,激动万分地握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法官胡敏的手说道,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启动了该院首例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制,申请人廖某拿到法院判决书后,领取了残疾补助金。
廖某的女儿刘某与刘某媛二人自出生起均因脑瘫导致智力障碍及二级肢体残疾,由于两人已成年,廖某需向沙坪坝法院提起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刘某、刘某媛无民事行为能力,才有权为其代领残疾补助金。
廖某分别为两个女儿向沙坪坝法院提出申请,其中一案的承办法官胡敏及法官助理周章琼了解到两位被申请人为亲姐妹关系,于是主动将两案合并审理,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该案的关键在于两个女孩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但申请人无法提供二人就诊病例等资料,也无法负担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费用。”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后,该院法官多次联系被申请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负责二人残疾等级评定的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骨科医生帮助其补充病例资料。通过与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协调,法官了解到针对廖某的家庭情况,可启动司法鉴定援助机制。
最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与沙坪坝区司法局畅通“关于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 加强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先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通过司法局审核、指派鉴定机构,再由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鉴定机构开展鉴定,该流程仅用时两个工作日即完成。鉴定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便作出两名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拿到鉴定书后,该院法官第一时间上门庭审顺利审结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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