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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舒旻)6月15日,广州市举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此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了《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下称《方案》),提出两套调价方案。
方案一的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995元/月;方案二的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705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1058元/月。听证会现场,18名参与代表中有15人赞成方案一;3人赞成方案二。
《方案》提到,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物价水平上涨,幼儿园生均成本逐年上升,而公办幼儿园现行保教费标准为2012年制定并沿用至今,该标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公办幼儿园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根据收费与管理相适应、减少分类均衡发展、培养成本合理分担的收费标准调整基本原则,《方案》提出两套调价方案。
具体而言,方案一按“财政负担65%、家长负担35%”,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1%,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方案二按“财政负担70%、家长负担30%”,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705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50%,标准为1058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从两个调价方案看,两个方案最大的区别是,方案一为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不变或普遍微涨;方案二为部分规范幼儿园减少保教费,部分示范幼儿园收费增长,拉开了规范园与示范园的收费差距。
需要明确的是,幼儿园保教费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新的收费标准从新学年开始执行,老生执行原标准不变。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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