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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社保局遭电信诈骗521万:赃款流入黄金市场,公司高管受审_今日快讯

2023-06-26 13:26:44 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案件梗概】

骗子的猖獗程度是人们难以想象的,可以说“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敢骗的”。

2021年3月22日,桂林市雁山区开庭审讯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这起案件备受关注,只因为这起案件的根源是社保局被骗了520余万元,而在法庭上受审的就是在这起案件中违法进行洗钱的人员。

这起案件还要从2018年9月份开始说起,广西省荔浦市社保局的出纳员吴某接到一通电话称她本人寄了一个违法快递,相关部门要找她核实。甚至还说吴某涉及洗钱等违法交易,为了自证清白吴某将自己单位的机密信息展示给了骗子。


【资料图】

在对方的远程操作之下,荔浦市社保局账户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补偿款被骗子骗走,共计5217000元。等到第二天下午,吴某才发现自己被骗将此事报告上级。随即就赶紧报案进行立案侦查,但这笔钱被骗之后很快就经过层层流程进行洗钱和流转。

要知道骗子的手段很高明,当你的钱一转到骗子的账户他们那边就已经开始了运作。而最常见的就是将钱先流到国外,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将这笔钱看起来“合法化”再转入到相应的账户。因此,想要追回来谈何容易?

但经过警方的不懈的追踪,发现有将近100万元流入了黄金市场。这些钱为什么会流入黄金市场?其实这也是诈骗犯洗钱的一种手段,他们将部分赃款换成黄金再运送出境,使其看起来“合法”,从而达到他们攫取利益的目的。

警方揪到这点蛛丝马迹,最终查到了聚一公司和金润公司头上。发现这两家公司为了获取利益在明知道对方支付黄金的钱款是赃款的情况下,依旧帮犯罪团伙掩盖并转移资金。

这种行为很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他们声称自己对他们支付黄金的钱款来源并不清楚。可在警方的调查下发现他们并非不知情,反而曾经就有过合作。

【法律分析】

被诈骗的500余万元只发现了这部分踪迹,剩下的想要再追回几乎是难上加难。因为罪犯的洗钱方式令人想象不到,罪犯可以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进行洗钱,也可以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方式进行洗钱。

同时洗钱的过程也是极其复杂,基本难以找到相关的犯罪人员。而所洗的钱财基本都是通过贩毒、走私、诈骗等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所得的钱财。

回归到这起案件,聚一公司、金润公司和社保局的出纳员吴某其实都触犯了法律。

首先是金润公司和聚一公司的罪行,根据相关机关掌握的证据可以判定这两个公司已经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法院决定判处两家公司相关涉案的高管和主要人员1年11个月至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此外还对聚一公司处罚金600万元、金润公司处罚金200万元。

其次是关于吴某的罪行,鉴于吴某的行为法院判决吴某触犯了滥用职权罪。这种罪行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情;或是违反相关规定处理,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案件中的吴某在骗子的忽悠下并没有将这件事汇报给上级领导,就私自将公司的相关机密信息展示给无关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在接到这通电话时吴某应当立刻向上级汇报,正所谓清者自清,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也不必害怕。但20出头刚参加工作的吴某显然是被犯罪分子蒙蔽,着急忙慌得想要力证清白,这才酿成这场惨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触犯此罪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此,出纳员吴某被判处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使我们明白诈骗犯无处不在,而我们也要多长个心眼,千万不要掉进他们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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